萍办字〔2012〕14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整作风、提效能、
优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萍乡市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2月6日
萍乡市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赣发〔2011〕17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1〕66号),市委、市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市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行政执法不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及其从业人员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市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保持全省领先,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为推进萍乡城市转型,实现萍乡在江西率先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活动主体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以开展干部作风“九治九促”主题活动、“阳光行政”活动、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21种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省《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
(一)开展干部作风“九治九促”主题活动
在工作作风上“治庸促为、治懒促勤、治散促严”。教育干部大力弘扬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作风,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树立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在领导作风上“治假促真、治浮促实、治蛮促和”。 教育干部切实强化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作风,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尊重群众、亲民爱民,树立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在生活作风上“治私促公、治奢促俭、治贪促廉”。教育干部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事业至上、公平公正、勤俭节约、自省自励,生活情趣健康,永葆清正廉洁。
活动中,要着力解决以下三个方面13种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工作作风的“庸、懒、散”问题
(1)不思进取,碌碌无为。责任感、事业心不强,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甚至一味想着自己升迁,找关系、跑路子。工作标准不高,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能力不强,解决问题办法不多,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
(2)工作懒惰,效率低下。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精神萎靡不振,精力分散,工作懒散,说得多,干得少。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
(3)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休闲娱乐,在工作场所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
2.着力解决领导作风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工作应付上级,应付群众,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心浮气躁,急功近利。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甚至为一己政绩引进污染企业,导致老污染源未解决、新污染源又出现。
(3)工作飘浮,不求深入。学风不浓,浮在表面,理论与实践脱节。玩风太盛,不研究问题,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4)作风蛮横,独断专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5)工作粗蛮,漠视群众。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在保障房建设中掺水分、分配中坏规矩。征地拆迁不依法依规,强征强迁,克扣、截留、拖欠补偿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3.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管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
(3)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生活作风不正派,情趣不健康。
(4)违纪违规,贪财受贿。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滥用职权,贪得无厌。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拉赞助、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二)开展“阳光行政”活动
深入推进“阳光政务”。 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大力推行无偿代办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服务措施,继续坚持 “绿色通道”制度。深入推进“阳光收费”。继续加大收费项目清理、削减力度,全面推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联合收费和统一收费制度。深入推进“阳光审批”。 开展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后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审批工作流程再造,完善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阳光”执法。推行和完善首违不罚、改过免罚、罚款最低额度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审查备案制度。推行涉企执法检查预告和检查备案制度。
活动中,要着重解决以下5种突出问题:
1.行政服务不到位。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尤其是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部门之间办事流程不透明,只告知本部门的事项,对其他单位的相关办理事项没有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
2.把本应该提供的行政服务转变成有偿服务,变相收费,索拿卡要。利用办证、审批、执法之机,向企业索要赞助款或收取服务费。
3.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4.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5.行政执法不规范,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人情执法、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较大。执法过程中,言行粗暴,态度生冷,方法简单。对企业执法过于苛刻,不能区别对待,没有推行首违不罚、处罚从轻等制度。
(三)开展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专项整治活动
在2009年以来持续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乱作为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促进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在活动中,要着力解决以下3种突出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利用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乱收费,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依靠部门和行业垄断地位向企业收费,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索要赞助,收费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大,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不力。行业内中介机构未成立行业协会,或虽成立了行业协会,但协会未充分履行职责,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行业内管理无序,自律性差,竞争混乱。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从2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学习动员阶段(2月7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制定实施意见,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出台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制度、规定和办法。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省、市开展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省委、省政府《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本单位、本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广泛开展大讨论活动,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设置投诉电话、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市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整治情况的全面检查,对县、乡两级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县、乡两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取相应办法,对所辖地方和所属单位进行检查。
2.开展暗访。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平台的实时监控职能、发展环境监测点的监督测评作用,以及“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功能,了解和评价各地各部门“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充分利用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在新闻媒体定期公开曝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建立零投诉的责任追究制,不搞下不为例。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对“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向上一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要注重将主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主题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3.集中考核。各地各部门要以干部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作风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建立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的工作推进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及年度绩效综合考评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评先评优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把主题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市里成立“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开展活动,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的主题活动。各级政府要为主题活动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2.落实责任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决定》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效能投诉中心要做好“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部门和机关工委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级“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领导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3.坚持边整边改。“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既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又要边整边改,讲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附件:萍乡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萍乡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卫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家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江枝英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学民 市委常委、秘书长
徐志华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成 员:余绍林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刘建中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 秋 市委副秘书长、市效能投诉中心主任
兰叶子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钟许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共政务管理局
局长
杨宗圣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邓玉丁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龙新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段太平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邱 剑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吴 彪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萍实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志忠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福明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余 强 市工信委主任
马如波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黄训平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李江萍 市民政局局长
李维庆 市财政局局长
周小燕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周瑾晟 市审计局局长
吴德安 市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效能投诉中心,李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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