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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
2012-01-11     来源: 字号:[            ]

   安源国家森林公园为萍乡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发展定位体现“森林公园、旅游热线、农业示范、城市花园”的内涵和特色;根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招商引资、政策扶持”的项目运作方式;按照“森林在城市中、城市在森林中”的建设思路,把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成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相结合的景区,农业科技示范的基地,萍乡城市的后花园。

 

安源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4月,与安源国家森林公园(萍乡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建制,委托安源区管理,具体负责实施安源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一)办公室

1、负责管委会会议的组织,日常公文的处理。

2、负责管委会制定的各项决议、决定、规章和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起草和公布景区内有关政策和行政管理规定,组织起草和公布景区内有关政策和行政管理规定。组织起草重大报告、决议和领导讲话。

3、负责管委会文秘、行政综合及档案工作。

4、负责管委会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及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

5、负责行政督查、信息、信访、保密、后勤等工作。

6、负责管委会综合协调,上下联络及领导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素理 办公电话:0799-6353880 人员:13人

(二)财政局

1、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并监督管委会有关财政、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管委会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3、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

4、负责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检查、调控。

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工程项目有关税收等的征收与管理。

6、负责管委会各局(室)的财务管理、监督和检查。

7、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财政局局长:朱蕾 办公电话:0799-6353926

人员:7人

(三)招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及相关规定,分析制定招商引资的方案和政策,编制和组织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拟定招商引资的规章制度。

2、指导、管理和协调投资项目引进工作,对项目引进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分析并提出导向性意见。

3、负责拟订对外招商引资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为管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指导、调度、协调、考核、奖惩等工作,掌握招商引资情况,负责招商引资的资料、数据统计。

5、负责重点项目的引进和有关手续的办理、协调工作,并跟踪服务。

6、负责并监督引进企业和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7、负责招商引资宣传工作。

8、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商局局长:肖福初 办公电话:0799-6351055

人员:8人

(四)景区建设管理局

1、认真贯彻管委会的指示精神,及时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联系省、市、区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并协调好关系,组织实施好该方面的项目申报工作和管理工作。

3、负责景区规划、建设。

4、在安源旅游景区的建设当中,负责好各景区的管理工作和绿化工作。

5、负责江西省安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的组织实施。

景区建设管理局局长:董月发  办公电话:0799-6352209

人员:8人

(五)经济发展局

1、负责调查景区范围内土地资源信息和数量,负责建设用地的测绘和征地报批和土地营销工作。

2、组织实施景区开发范围内工程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

3、负责有关工程项目建设及协调工作。

4、负责有关项目立项的报告和申报管理工作。

经济发展局局长:阳建波  办公电话:0799-6353938

人员:11人

 

联系电话:0799-635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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